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土的工程分类标准》(GB/T50145-2007)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局部修订后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15日
局部修订说明
本标准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的要求,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的。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在“术语、符号和代号”冲增加了术语“连续粒径”及其符号,增加了术语“巨粒类土”“混合巨粒土”“巨粒混合土”“粗粒类土”和“细粒类土”,删除了术语“有机质土”“有机土”;
2. 更改了巨粒类土的分类规定;
3. 更改了细粒质砾及细粒土质砂中细粒土的定名规定;
4. 增加了砂类土中砂的细分定名本标准中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
本次局部修订的起草单位,起草人员和审查人员: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起草人员:范明桥王 芳武威王仲锦夏玉云邓刚钱彬李小梅韩孝峰秦网根李仁民审查人员:高玉生 焦军毅 路新景 李占军 赵永川王韫楠蒋美起孙文怀
5.2.3土中有机质系未完全分解的动物、植物残骸和无定形物质,可采用目测、手摸或嗅感判别,有机质一般呈灰色或暗色,有特殊气味,有弹性和海绵感。
5.3 土的描述
5.3.1 土的描述宜包含括下列内容:
1 巨粒类土、巨粒混合土和粗粒类土:通俗名称及当地名称;
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土颗粒风化程度;巨粒、砾粒、砂粗粒组的含量百分数;巨粒或粗粒形状(圆次圆、棱角或、次棱角);土颗粒的矿物成分和风化程度;土颜色和有机质;天然密实度程度;所含黏土或粉土等细粒土类别(黏土或粉土);土或土层的代号和名称。
2 细粒类土:通俗名称及当地名称:土颗粒的最大粒径;巨粒、砾粒、砂粗粒组的含量百分数;天然密实度:潮湿时土的颜色及有机质;土的湿度(干、湿、很湿或、饱和);土的稠度状态(流塑、软塑、可塑、硬塑、坚硬);土的塑性(高、中或、低);土的代号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