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869-2013。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2月14日
4场址选择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选址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国家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自规范》GB55012的规定,且不得在水源地上游,场址标高应位于地下水最高丰水位标高1m以上,和5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以上。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 3km以内的地区;
6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盖膜顶面的雨水导排、膜下的沼气气体导排及池底污泥的清理。
10.4 渗沥液处理
10.4.10膜处理过程产生的浓缩液可采用蒸发、高级氧化等工艺或其他适宜的处理方式处理。浓缩液回灌填埋堆体应保证不应影响渗沥液处理正常运行。
10.4.11 渗沥液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应综合处理,可采取密闭、集中通风除臭、局部隔离、负压抽吸、机械通风、药剂喷淋等防臭除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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