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文件类型:pdf doc
文件大小:2.96 MB 0.02 MB
上传用户:匿名
文件下载 如何下载?
详情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附件: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1 总公开则

1.0.1 为在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既有建筑的维护与改造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浏览专用住房城乡1

线、管道、阀门及其连接状况;

4临近雨季时,地下建筑挡水和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

3.4.3 对设施设备评定,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施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材料等的耐久性;

3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的保温、防冻、防电击、防高温、防辐射、防火、防雷、防污染、消毒等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3.4.4给水排水设备,应进行给水排水能力、管道和阀门的渗漏和损坏状况等的评定。

3.4.5 采暖设施设备,应进行管道保温措施、系统供给能力、设备和管道承压能力等评定。

3.4.6 通风和空调设备,应进行风管和系统的风量、空调机组水流量和供热(冷)量等的评定。

3.4.7电气设施设备,应进行(变)配电装置的完整性、电气故障发生时自动切断电源功能、防雷与接地装置等设施的评定。

3.4.8 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定期进行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检查及评定。

3.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评定。

3.4.10受到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较大影响的既有建筑,应重点评定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4.11 存在被雨水倒灌风险的既有地下建筑,应重点评定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改

5.1一般规定

5.1.1 既有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所涉及的场地环境、建筑历史、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围护结构热工、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内环境舒适度、污染状况、机电设备安全及效能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或检测鉴定。

5.1.2 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

5.1.3 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原结构承重构件,如确需改动的,应对其进行有效处理。

5.2建筑改造

5.2.1 既有建筑改造应编制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方案应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

5.2.2 在既有建筑的改造设计中,若改变了改造范围内建筑的间距,以及与之相关的改造范围外建筑的间距时,其间距不应低于消防间距标准的要求。

5.2.3 既有建筑应结合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2.4 既有建筑改造后,新建或改造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5.2.5 既有建筑平改坡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原屋顶情况及周围环境选择坡屋面形式及坡度,确保其保温隔热效果和结构安全性;

推荐列表
西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册-2023版 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41/T194-2024 山东省住宅分户验收交付标准DB37/T5322-2025 专用钢筋等级符号图片,可插入任意文档,含教程 钢筋字符专业字体SJQY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版2018年3月30日 高填方地基技术规范GB51254-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文件分类:国标
文件类型:pdf doc
文件大小:2.96 MB 0.02 MB
上传用户:匿名
详情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附件: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1 总公开则

1.0.1 为在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既有建筑的维护与改造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浏览专用住房城乡1

线、管道、阀门及其连接状况;

4临近雨季时,地下建筑挡水和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

3.4.3 对设施设备评定,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设施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材料等的耐久性;

3设施设备、附属管线、管道及其连接的保温、防冻、防电击、防高温、防辐射、防火、防雷、防污染、消毒等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3.4.4给水排水设备,应进行给水排水能力、管道和阀门的渗漏和损坏状况等的评定。

3.4.5 采暖设施设备,应进行管道保温措施、系统供给能力、设备和管道承压能力等评定。

3.4.6 通风和空调设备,应进行风管和系统的风量、空调机组水流量和供热(冷)量等的评定。

3.4.7电气设施设备,应进行(变)配电装置的完整性、电气故障发生时自动切断电源功能、防雷与接地装置等设施的评定。

3.4.8 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定期进行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等检查及评定。

3.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设备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及评定。

3.4.10受到自然灾害、人为灾害较大影响的既有建筑,应重点评定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4.11 存在被雨水倒灌风险的既有地下建筑,应重点评定防汛设施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改

5.1一般规定

5.1.1 既有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所涉及的场地环境、建筑历史、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围护结构热工、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内环境舒适度、污染状况、机电设备安全及效能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或检测鉴定。

5.1.2 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

5.1.3 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原结构承重构件,如确需改动的,应对其进行有效处理。

5.2建筑改造

5.2.1 既有建筑改造应编制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方案应明确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及相关技术指标。

5.2.2 在既有建筑的改造设计中,若改变了改造范围内建筑的间距,以及与之相关的改造范围外建筑的间距时,其间距不应低于消防间距标准的要求。

5.2.3 既有建筑应结合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因地制宜提高建筑主要构件的耐火性能、加强防火分隔、增加疏散设施、提高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2.4 既有建筑改造后,新建或改造的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5.2.5 既有建筑平改坡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原屋顶情况及周围环境选择坡屋面形式及坡度,确保其保温隔热效果和结构安全性;

推荐列表
西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图册-2023版 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41/T194-2024 山东省住宅分户验收交付标准DB37/T5322-2025 专用钢筋等级符号图片,可插入任意文档,含教程 钢筋字符专业字体SJQY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版2018年3月30日 高填方地基技术规范GB51254-201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