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A、4.0.2、4.0.4A、5.0.1A、5.0.2(1)、5.0.7(3)、6.2.5(1、2、3、4、5、6)、6.2.9(2)、6.3.5、6.3.8、6.4.3(3、6、8、11)、6.4.5、6.5.4(2、3、4、5)、6.5.6、7.1.2(1、2)、7.2.4、7.3.1(1、2)、7.3.3、8.0.1、8.0.3、10.1.3、10.3.1、11.0.1、12.3.2、12.3.10(1、2、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原强制性条文3.0.2、3.0.4、3.0.5、4.0.4、5.0.1、6.5.4(1) 、7.1.2(3、4)、7.2.2、8.0.12、10.3.3条(款)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3月26日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造。
信息
2 术日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2.0.1 加氢站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
2.0.2 站内制氢系统the system of hydrogen produced on site在加氢站内设置的制氢系统,通常是制氢、纯化、压缩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
2.0.3 此条删除。
2.0.4 此条删除。
2.0.7 此条删除。
2.0.8 加氢机hydrogen dispenser给交通运输工具的储氢瓶充装氢气,并具有控制、计量、计价等功能的专用设备。
2.0.9 此条删除。
stationary pressure vessels2.0.9A固定式储氢压力容器for storage of hydrogen固定安装、用于储存氢燃料的压力容器,包括氢气储存压力容器、液氢储存压力容器和固态储氢压力容器,简称为储氢容器。
Si——硅元素质量分数。
6.5.1B氢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有关规定。
6.5.2加氢站内的所有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10倍。
6.5.2A 氢气管道应设置适用于高压氢气介质的安全阀,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不应大于氢气管道的设计压力。
6.5.3 氢气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经氢相容性评定合格的焊接接头或卡套接头;氢气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等。
6.5.3A 氢气管道系统应具有满足降低应力集中要求的柔性,并应确保管道在温度变化导致热胀冷缩时的安全。
6.5.3B 液氢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绝热应采用高真空多层绝热或其他满足绝热性能要求的绝热形式;
2 液氢管道应设有符合管道柔性设计要求的温度补偿结构;
3 液氢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液氢管道与设备或拆卸部位管道可采用平面真空绝热法兰或真空绝热承插接头连接;
4 液氢阀门等管道附件应符合液氢绝热、密封及介质相容等性能要求。
6.5.3C 液氢系统应设有独立的放空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通过固定放空管向高空排放,放空管的高度应高于附近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顶5m 以上;
2 液氢饱和蒸汽流动速度不应超过16m/s,单相流氢气流动速度不应超过150m/s;
3 放空管应设有防空气倒流和雨雪侵入、水汽凝集、冻结和外来异物堵塞的装置;放空管口宜设阻火器或氮气吹除置换;
4 排放液氢或低温氢气时,应确保出口温度不低于90K,放
13氢气系统运行管理
13.0.1 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和《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外,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13.0.2 此条删除。
13.0.3 加氢站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先导除自身静电,不得穿戴化纤工作服、工作帽和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
13.0.4氢气设备、管道、容器及其保温层内,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前后,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并应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0.2%(体积分数)或含氧量不超过0.5%(体积分数)后再进行作业。
13.0.4A 运行应定期对氢气系统进行泄漏检测,检漏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
13.0.7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后,均应进行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0条的规定。
13.0.9A 加氢站运行中应确保储氢容器的压力波动范围和次数不超过设计文件的规定。
13.0.11氢气或氢气设备、容器和管道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必须经放空管排放;冷凝水必须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