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骨架轻型预制板应用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钢骨架轻型预制板应用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57-2019,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6月18日
1总则
1.0.1 为规范钢骨架轻型预制板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钢骨架轻型预制板的设计、生产、安装与验收,其钢骨架轻型预制板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屋面、围护墙体、不承受水平载荷的楼面板。
1.0.3 钢骨架轻型预制板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制作
5.1 制作要求
5.1.1 原材料在进厂时应及时进行核验并做好记录,在使用前应保证其有效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有效、完备,其性能指标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检验原材料的表观质量,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3.1节的规定;
3对于钢材、标准件、钢丝网等机械五金件应抽验基本尺寸,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关键部位的永久性连接用螺栓宜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荷载复验;
4 对于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在使用前进行性能复验;
5 原材料存放应规范有序,并应设明显标识,其存放场地应平整并保持干燥,并应保证道路畅通、照明充足。
5.1.2 钢骨架生产应具备完善的工艺方案,应明确规定成品技术要求及主要加工流程、关键工装、检验方法等工艺质量措施。
5.1.3 钢骨架加工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骨架加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排板设计,制定生产计划,并应核对原材料材质与规格,材料不得代换;
2 钢材加工前,应进行除锈处理;
3 加工制作时,钢骨架拼接处应采用等强度连接,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钢骨架拼装或组焊应采用工装模具定位。
5.1.4 钢骨架构件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使用前,应按焊接工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