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金属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金属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411—2020,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16日
则总1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金属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节约、集约利用地与绿色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矿山土地复垦项目工程设计,不适用于铀矿。
1.0.3 金属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浏览专用住房城乡
5 植被重建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 植被重建工程应贯彻生态优先原则。
5.1.2 植被重建工程应选择乡土植物,并应满足景观要求,恢复的植被景观效果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1.3 在确保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植被重建工程可兼顾经济效益。
5.2 林草恢复工程
5.2.1 挖损地林草恢复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地和缓坡地应以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主,以具有经济效益的乔木林或乔灌混交林为辅;边坡(陡坡)应以灌木林为主,以灌草结合的森林植被为辅。植被配置模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
2 整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地宜采用穴状整地;
2)土质坡面宜采用水平带状整地、穴状或鱼鳞坑整地;
3)岩质坡面宜采用穴状或鱼鳞坑整地;
4)整地规格应根据气候、立地条件、树种、苗木规格确定。
3平地宜先种植牧草或者绿肥植物,应在改良土壤后,选择乡土树种,并应辅以草本;边坡宜种植根系发达、耐干旱瘠薄、易成活、适应环境能力强的树种、草种。
4种植密度应根据气候区、土地类型、破坏程度、植被恢复目标及树(草)种特性等确定;
5平地栽植技术苗木规格和处理、栽植方法等,应按现行国
源等状况,建设蓄水池、水窖、水渠、水井、提水设施、喷灌、滴灌等林地水利设施,可配备浇水车、移动喷灌等移动浇水设备。
3 当因土壤板结等严重影响苗木生长发育甚至成活时,宜松土,松土作业应在苗木周围50cm范围内进行,并应里浅外深,不得伤害苗木根系。
4当杂灌杂草影响苗木生长发育时,宜割灌除草、除蔓,应除去苗木周边1m内的杂灌杂草和藤蔓,采用化学药剂除草作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林地化学除草技术规程》GB/T15783的有关规定。
5 抚育时间、抚育措施和抚育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抚育时间、抚育措施和抚育次数应根据造林地苗木生长发育状况、立地条件、天气状况等确定,每年可抚育1次~3次;
2)用材林和经济林抚育次数可根据经营管理强度确定;
3)实行林农间作的造林地,可根据间作作业抚育;
4)有冻拔害地区的造林地,第一年可以除草为主,应减少松土次数。
7.2.3 未成林管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造林地的综合管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专人专职、兼职或集中管护等方式;
2)人畜干扰风险较高的地段,宜在造林地周边设置网围栏、篱墙和防护沟等;
3)应设置明示造林地管护范围、面积、目标、责任人等信息的管护碑等标识;
4)应保护森林防火通道,应按森林防火通道规划、建设要求维护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林地清理的灌草、抚育采伐剩余物等宜清理;
5)抚育作业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