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61—2019,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561-201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2日
8)导轮、链条滚轮装配后转动应灵活。
4.1.3 桥式取料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车行走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垫板、轨道纵向中心线与安装基准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0~8.0mm,且与胶带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0~2.0mm,相对基准标高允许偏差为0~
5.0mm;
2)垫板接头错边量不应大于1.0mm,垫板横向水平度值不应大于垫板宽度的1/150,垫板纵向水平度允许偏差为0~1.0mm/m,全长标高差不应大于10mm,两侧垫板任意横向截面上标高差不应大于5.0mm;
3)轨道接头错边量不应大于0.5mm,需要焊接时,焊接变形在接头两侧各2m范围内不应大于2.0mm,焊接后接头处应平整光滑;
4)轨道的直线度允许偏差为0~1.0mm/m,全长直线度允许偏差为0~5.0mm,轨道纵向中心线与垫板纵向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0~2.0mm;
5)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45m时,两条平行轨道距离允许偏差为0~5.0mm;轨道跨度大于45m时,两条平行轨道距离允许偏差为0~6.0mm;使用钢卷尺测量跨度的修正值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执行;
6)轨道的纵向水平度允许偏差为0~1.0mm/m,全长标高差不应大于10mm;
7)两平行轨道在任意横截面上的轨面标高差不应大于
5.0mm;
8)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应等于同侧前后车轮的轮距;
9)轨道底面与垫板应贴合,贴合面不应小于轨道底面的60%,局部间隙不应大于1.0mm;
5.15.5 横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导轨相对输送辊道水平面的平行度在导轨全长上允许偏差为0~1.0mm;
2 二次灌浆前应将调整螺栓焊接在预埋件上;
3 驱动端安装位置和导架起始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4 刀头在最下位置时,刀轮应高于辊面1.0mm~2.0mm。
5.15.6 横切机空载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程,并应能在导轨工作长度上的任意位置停止;
2“自控”空载试运转时,编码器发出的脉冲数应与设定的玻璃板长度相吻合,电动机启动后应能完成一次切割循环;
3 切割速度由最小值到最大值依次改变时,刀架应运行平稳,启、停位置应准确。
5.15.7 纵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分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应以主线输送辊道中心线为基准,横向应以相邻辊子中心线为基准;
2)在零位时,纵向中心线与输送辊道中心线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mm,辊子应以输送辊道中心线为中心保持对称;
3)调整所有纵分辊在0°夹角时的中心连线,与主线辊道辊子中心线应平行,平行度允许偏差为0~0.5mm;
4)辊子的橡胶圈在高度方向调整量为零时,上母线与输送辊道橡胶圈的上母线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水平度允许偏差为0~0.2mm;
5)横向中心线与输送辊道相邻辊子的中心线在水平面内夹角为0°时,在辊子全长上的平行度允许偏差为0~0.2mm;
6)调整气缸使分离辊子相对输送辊子夹角为0°时,应锁紧气缸螺栓;
8.7.7 拉丝机的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机无负荷试运转时间应为 72h;
2 无负荷运转最高转速振动不应大于 50μm。
8.8 隧道式烘干炉
8.8.1 烘干炉底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艺布置确定设备定位中心线和起始基准点;
2 底座纵向中心线与机组纵向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0~1.0mm;
3 摆放机组所有底座,横向定位线应以首节起始端线为基准,允许偏差为0~2.0mm,底座间距离允许偏差为0~1.0mm;
4 所有底座上表面应处于同一水平面上,允许偏差为0~
1.0mm;
5 底座调整完毕后,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基础上;
6底座内应采用保温棉填实。
8.8.2 炉体立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左右立架底面与底座应采用螺栓预连接,上部和连接架应采用螺栓预连接,立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0~0.5mm/m,同一截面左右立架平行度允许偏差为0~0.4mm/m;
2 相邻立架当有间隙时,应采用钢板密封;
3 相邻立架在烘箱内侧的接缝应采用厚度为1.0mm的长条钢板点焊密封。
8.8.3 炉内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相邻节的高差不应大于1.0mm,进口方向高度应大于出口方向高度,轨道全长高差不应大于3.0mm;
2 相邻节的轨道间隙不应大于6.0mm,轨道在同一个横截面上高差不应大于0.5mm。
8.8.4 推进、拉出机构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为0~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