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厚壁取土器》的公告
现批准《厚壁取土器》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 548-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厚壁取土器》JG/T5061.1-1995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4月26日
JG/T548—2018
厚壁取土器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厚壁取土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钻孔中采取软塑、可塑、硬塑、坚硬黏性土以及粉土和粉砂Ⅱ级质量土试样的取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7 普通螺纹 公差GB/T 9808 钻探用无缝钢管GB/T 15519 化学转化膜钢铁黑色氧化膜规范和试验方法GB/T 16950 地质岩心钻探钻具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JGJ/T87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厚壁取土器 thick wall sampler面积比为13%~20%的有衬管取土器。
3.2内间隙比 inside clearance ratio衬管内径、取土器刃口内径之差与取土器刃口内径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3外间隙比outer clearance ratio取土器管靴外径、取样管外径之差与取样管外径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4面积比 area ratio取土器外断面积与内断面积之差与取土器内断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5取样管 sampler tube取土器最外部的金属管状部件。
3.7衬管 screened tube取土器最内层金属或非金属质半开管材,位于取样管中,用于采取试样并作为试样器皿用于包装1
JG/T548—2018
7.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出现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检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3 取土器产品应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为2%;不足100件时,抽检数量应不少于2件。当有不合格产品时应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必须进行全数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在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具有铭牌,其内容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家等标志。
8.2 包装
8.2.1包装前连接螺纹处应涂防锈脂。取土器和取样管在箱内应有防碰撞和摩擦的固定装置。
8.2.2包装箱内应附有取土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记录卡和装箱单。
8.2.3包装箱外表应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毛重及净重、包装箱尺寸、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等。
8.3 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应置于包装箱内,不得裸露运输,并应采取防潮、防碰撞、防挤压等措施,不应与腐蚀性介质混合装运。
8.4 贮存产品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应与腐蚀性介质混合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