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的公告
现批准《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 544-201 ,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8日
JG/T 544—2018
C.4 加载方法及试验结果处理C.4.1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受压性能测试时,可采用单调竖向加载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正式试验前应先预加载试验二次,预加载值不宜超过试体屈服荷载的30%。
b)竖向荷载应为试体的目标试验荷载。
c)使用千斤顶单调竖向加载时,应采用荷载控制。在试体屈服前可分级加载,试体屈服后应减小荷载级差加载。每级荷载应保持2min~3min后方可采集和记录测点数据,直至破坏。
d)使用作动器单调竖向加载时,试体屈服前应采用荷载控制,试体屈服后应采用变形控制。试验过程中,应保持加载的连续性和均匀性。
C.4.2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受压试验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试体的屈服荷载和屈服位移,可根据单调加载的荷载-位移曲线,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图法确定;
b)试体的最大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承受荷载最大时相应的荷载和相应变形;
c)试体的破坏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在最大荷载出现之后,随变形增加而荷载下降至最大荷载的85%时的相应荷载和相应变形。
JG/T 544—2018
低周反复水平加载。
D.3.2 墙体通过加载器施加竖向荷载时,应在门架与加载器之间设置滚动导轨(图D,1),其摩擦系数应不大于0.01。
D.3.3 加载顶梁与墙体试件顶导梁应有可靠连接,以传递水平力。
D.4 试验步骤及试验结果处理D.4.1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抗剪试验加载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竖向荷载应为试体的目标试验荷载,在施加水平荷载前按照静力加载要求一次加到位,并保持恒定不变;
b)单调水平加载时,在试体屈服前应采用荷载控制并分级加载,接近屈服荷载前宜减小荷载级差加载;试体屈服后应采用变形控制分级加载。每级荷载应保持2min~3min后方可采集和记录测点数据,直至破坏;
低周反复水平加载时,在正式试验前应先预加反复荷载试验二次,预加载值不宜超过试体屈服荷载的30%。正式试验时,试体屈服前应采用荷载控制并分级加载,接近屈服荷载前宜减小荷载级差加载;试体屈服后应采用变形控制,变形值应取屈服时试体的最大位移,并以该位移值的倍数为级差进行控制加载。屈服前每级荷载可反复一次,屈服以后宜反复三次。试验过程中,应保持反复加载的连续性和均匀性,加载或卸载的速度宜一致。
D.4.2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抗剪试验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平荷载作用下试体的剪切变形,应扣除试体的水平滑移和转动;
b)试体的屈服荷载和屈服位移,可根据单调水平加载的荷载-位移曲线或低周反复水平加载的骨架曲线,采用能量等值法或作图法确定;
c)试体的最大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承受荷载最大时相应的荷载和相应变形;
d)试体的破坏荷载和变形,应取试体在最大荷载出现之后,随变形增加而荷载下降至最大荷载的85%时的相应荷载和相应变形;
e)试体的刚度、延性系数、承载能力降低性能和能量耗散能力等指标,可按照JGJ101对混凝土试体拟静力试验规定的方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