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线材轧钢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线材轧钢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436-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原《线材轧钢工艺设计规范》GB50436-2007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3基本规定
3.0.1线材轧钢工程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0.2线材轧钢工程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切合实际、节约资源、安全环保、经济实用。
3.0.3线材轧钢工程设计中,除有特殊需求的品种外,应采用连铸坯为坯料,应采用连铸坯热送热装工艺。普通钢种可采用直接轧制工艺。
3.0.4 以生产合金钢为主的生产线连铸坯热装率不宜低于30%,其他钢种连铸坯热装率不宜低于50%。
住房城乡3
14安全、卫生与环保
14.1 一 般规定
14.1.1 工程设计中防治污染及其公害的设施,应贯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14.1.2 线材轧钢工程选址与总图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Z/T231和《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2 厂区总平面布置、车间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Z/T231和《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14.2 安住房
14.2.1防火、防爆、安全疏散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和《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4.2.2 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电气设备的防雷及过电压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轧钢安全规程》AQ2003的有关规定。
14.2.3 电力负荷分级、供配电系统及保安电源的设计应符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