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炸药及其制品工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炸药及其制品工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8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2)、5.0.1、5.0.5、7.1.1、7.1.5(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4建筑布置
4.1 一 般规定
4.1.1 危险性建筑物的平面及造型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宜规整简洁。外墙饰面应采用无次生危害的材料,不应有多余的装饰构件。
4.1.2 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有关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
4.1.3 轻质泄压屋盖的泄压部分和轻质易碎屋盖的易碎部分的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限的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4.1.4 危险性建筑物室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中有关A级的要求,不应低于B1级的要求。
X4.1.5 危险性建筑物内辅助用室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6危险性建筑物内的非危险生产间的安全出口,应根据各生产间的生产类别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4.1.7 危险性建筑物的卫生设施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设置。
4.1.8 危险性建筑物的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规定。
4.1.9 危险性建筑物的屋面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有关规定。
4.2 危险品生产厂房、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
4.21 危险品生产厂房、危险品暂存库及危险品仓库,应符合下. 7.
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10.1.6条、第10.1.11条~第10.1.23条的规定。
10.3 发动机推力试验间及试验台
10.3.1 发动机推力试验间及试验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间应能满足产品正常燃烧试验的要求及承受偶然性爆炸事故时的爆炸荷载作用;
2 承力台应能承受试验产品的最大推力的要求。
10.3.2 试验间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GB50907的有关规定。
10.3.3承力台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单独建造,也可与试验间基础联成整体。
用
10.3.4 试验间布置应符合不列规定:
1 卧式发动机承力台的上方宜布置圆弧形的进气天窗,发动机的喷火方向应为敞开;
XI2 立式发动机试验间的墙顶部及下部,应分别设置泄压与进气的钢板百叶窗;
10.3.5试验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计药量大于50kg的试验间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
2卧式发动机的试验间地面应全部或局部铺架空的钢板面层;
3 立式发动机的试验间顶盖处应预埋防护钢板;
4 试验间应设置抗爆门;
5 试验间内设置吊车时,应对吊车采取保护措施。
10.3.6 承力台台体应按所试验产品最大推力进行设计,最大设计推力可按下式计算:
N = ηNb
(10.3.6)式中:N——最大设计推力(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