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无轨电车牵引供电网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无轨电车牵引供电网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72-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原《无轨电车牵引供电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72-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30日
4 设计
4.1 供电线网平面布置I 接触网平面布置
4.1.1 接触网布置应结合近远期供电线网规划,保证不间断供电和电车的运行。
4.1.2 接触网平面图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标注接触网系统的设备与市政管网设施之间有关配合的最小距离和校核的基准尺寸;
2 接触网采用的形式、悬吊方式和使用的设备型号、安装位置、施工用指导性张力或垂度的数值应标注清晰、齐全,重点部位应有局部放样和文字说明。
Ⅱ馈线网平面布置
4.1.3馈线网使用接触网电杆时,馈线网的平面图布置,可合并在接触网平面布置图内。
4.1.4 馈线网平面图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标注馈线网系统的设备与市政管网设施之间有关的配合最小距离和校核时的基准尺寸;
2馈线网的安装方式和选用的设备、型号、安装位置应标注清晰、齐全;
3 架空馈线和电缆敷设的走向、排列以及相关标志、施工用指导性张力或垂度的数值应标注清晰、齐全,重点部位应有局部放样和文字说明。
5 施 工
5.1 施工准备
5.1.1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5.1.2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调查,调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器材的运输、装卸、存放条件和施工时的道路状况;
2供电线网沿线的桥梁、隧道、铁路及有关设施状况;
3 供电线网工程与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施工配合条件和协作要求;
4 土建工程或前期工程符合线网施工要求的情况。
5.1.3 施工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供电线网各种安装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2 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组织计划。
5.1.4 供电线网器材供应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和设计文件的工程预算编制。
5.1.5 应准备下列施工机具:
1 测量用仪器、仪表和量具;
2 供电线网工程通用和专用机械、机具设备。
5.2 线网器材检验
5.2.1 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中采用的器材,应有合格证明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严禁采用。
5.2.2 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采用的器材、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检验:
1 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的;
2 因保管、运输不善等原因造成变质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