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93-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2、4.3.9(3)、4.4.3(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29日
4 单项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
4.1.1 单项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息公开
1 单项工程应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成,或剩余的零星工程不影响单项工程验收。
2 相关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以及消防设施应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 单项工程应经监理单位初检合格,并应已提交验收申请。
4.1.2 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在单项工程验收前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应根据验收方案组织验收。
4.1.3工程档案应齐全、可追溯,应以正本、原件归档为原则;页面应整洁,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字迹清楚、图样清晰、结论确切。
建筑物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变形测量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耐久性的裂缝、变形以及外观缺陷。
3 变形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无开裂和变形。
4 墙体、地面及屋面应无结构裂缝、无渗水。
5屋面应排水顺畅,并应无渗漏、积水。
6门窗应安装牢固,配件应齐全,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7 饰面材料应安装牢固,工艺应美观。
8 栏杆、爬梯及安全护笼应安装牢固,接地应可靠。
格缝及滴水线(槽)设置应规范。
4.28 室外照明、给排水和消防设施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9 行车、锅炉等特种设备应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4.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4.3.1 电气设备的各项交接试验应合格。
的安全净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3保护、调度自动化、安全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等设备,应动作可靠、信号正确。
4.3.4 各种测量、计量装置及仪表应齐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校验合格。
4.3.5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不间断电源以及事故照明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行应正常。
4.3.6 站内分系统调试、监控和五防系统应调试合格。
4.3.7 站内通信和系统通信设备应工作正常。
4.3.8 电气设备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安装应牢固,外观应清洁、无渗漏、无锈蚀、无缺件。
设备端子不得受到超过允许的外加应力。
瓷件应清洁、无损伤、无裂纹。
4电气和机械指示应正确。
5 油位及表计指示应正确。
6 防雨等防护措施应可靠。
7 均压环应安装牢固,表面应光洁、无变形和毛刺。
8 接地应可靠,标识应正确。
9 设备标识应正确、美观。
10 设备上应无遗留物。
4.3.9 油浸变压器及电抗器系统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件应齐全、无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