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1-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10.10.1(6)、10.10.3(3)、10.10.4、10.10.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29日
5.2.2 环形边缘板外缘应为圆形,内缘应为正多边形或圆形;内缘为正多边形时,其边数应与环形边缘板的块数相等。
5.2.3 罐底板可采用搭接、对接或二者的组合(图 5.2.3-1和图
5.2.3-2),较厚板宜选用对接。
息公≥50≥60(a) 中幅板与边缘板搭接图 5.2.3-1 罐底板的搭接接头此处削边(坡度1:3~1:4)专用此处不开坡口或为V型坡口此处不开坡口或为V型坡口≥50(a) 中幅板与边缘板对接(b) 中幅板与中幅板对接图 5.2.3-2 罐底板的对接接头
5.2.4采用搭接时,中幅板之间的搭接宽度宜为5倍板厚,且实际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mm;中幅板宜搭接在环形边缘板的上面,实际搭接宽度不应小于60mm。
采用对接时,焊缝下面应设厚度不小于4mm的垫板,垫板应与罐底板贴紧并定位。
5.2.5厚度不大于6mm的罐底边缘板对接时,焊缝可不开坡口,焊缝间隙不宜小于6mm(图5.2.5-1)。厚度大于6mm的罐底边缘板对接时,焊缝应采用V型坡口(图5.2.5-2)。边缘板与底圈壁板相焊的部位应做成平滑支撑面。
附录E 油罐对地基和基础的基本要求
E.1 一 般要求E.1.1 罐址场地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在充分勘察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E.1.2 地基应能承受油罐自重及其所储存液体的重量,基础的沉降不应影响油罐及连接管道的安全使用及计量。
E.1.3 油罐基础应进行防渗处理并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用E.2 地基E.2.1 当罐址地基属于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1 部分在山坡地上,部分在回填土上;
2 淤泥、淤泥质土及其他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的软弱土层;
3未经处理的人工填土;
存在岩溶、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邻近的构筑物对罐基础下的土层存在不利影响;
6 地震作用时可能产生液化的土层;
7 其他特殊性土层,如湿陷性土、膨胀土、盐渍土等。
E.2.2 地基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 采用换填垫层法置换不符合要求的土层;
2 采用振冲桩或砂石桩法处理软弱地基;
3 采用强夯或强夯置换法处理软弱地基;
4 采用化学方法或注浆法处理软弱地基;
5 采用堆载预压或充水预压方法加固软弱地基;
6 采用桩基础处理深厚软弱地基或软硬不均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