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84-2014,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6(1、2、3、4、5)、5.2.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31日
3厂址选择与总体布置
3.1 一 般规定要求。
3.1.2 厂址选择与总体布置应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应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率。
3.1.3 厂址选择与总体布置应符合当地城镇和工业园区规划。
3.1.4厂址选择与总体布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矿产资源及文物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3.2厂址选择
3.2.1厂址选择应做到技术上可行、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良好。当有多个厂址可供选择时,应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择优确定。
3.22址选择阶段应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
1 厂址安全;
2 产业战略布局;
3 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污染敏感目标;
4 当地城市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
5 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供应条件;
6 当地自然条件;
7 交通运输条件及原料、产品的运输方案;
8 公用工程的供应或依托条件;
8铁路
8.1 一 般规定置、竖向布置、道路布置相协调。
8.1.2厂区铁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Ⅳ级铁路设计规范》GB50012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
8.1.3应根据管理体制、近期和远期的货物运量、品种确定铁路线路等级,并宜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设计。
11用路
8.21 厂区铁路装卸区应按照货物品种和装卸作业的特点,集中分区布置,一般情况下,宜分为固体、散装、堆装、酸碱、集装箱以及液化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各类装卸线宜按货物品种和运量大小,单独或合并设置。固体货物装卸线,应布置在仓库或储存设施的边缘。
8.22装卸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内液体铁路装卸线,应集中布置成一个装卸区,当有充分的技术经济依据时,可分散布置;
2 装卸区内铁路线路的布置,应符合车辆取送、装卸、计量、洗罐等作业程序的要求,避免迁回运行,缩短车辆停留时间;
3 应按品种设计成专用的尽头式平直线路,当物料性质相近且每种货物年运量小于20kt时,可合用一条装卸线,但同一装卸线上不宜超过三个品种;
4 液化烃装卸线宜单独布置;
5 铁路装卸线不宜与仓库出入口和运输繁忙的道路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