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灰石矿山工程勘察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灰石矿山工程勘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55-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 语息公开
2.1.1 石灰石矿山工程limestone mine engineering石灰石矿山建设中的采矿场、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废石场、辅助生产设施和闭坑恢复等工程。
2.1.2 山坡露天采矿场side hill surface quarry山坡露天矿开采的范围。
2.1.3 凹陷露天采矿场 open-pit quarry凹陷露天矿开采的范围
2.1.4 采矿场边坡slope of quarry用采矿活动形成的人工边坡和对采矿有影响的自然边坡。
2.1.5 岩石坚固性体现岩石破碎难易程度的特性。
2.1. 6 岩石可钻性rock drillability体现岩石在钻进时抵抗机械破碎难易程度的特性。
2.1.7岩石可爆性rock blastability体现岩石抵抗爆破难易程度的特性。
2.1.8 废石堆载load of waste heap废石堆置形成的荷载。
22 符号Fs——边坡稳定系数;
H——最终边坡高度;
R——岩石天然单轴抗压强度;
RQD——岩石质量指标;
2 断裂及构造破碎带;
3 应力分布异常带、强烈风化带等不宜设置为工程场地的地段。
5.25 破碎输送工程选线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
2 水库、居民集中居住区、保护区;
3 其他不宜穿越(或跨越)的地段。
息公开
5.26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线路的适宜性和场地的稳定性;
2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影响;
3 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方案的比选建议;
4 专项勘察建议。
初步勘察专用
5.3.1 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溜井、平硐及溜槽工程和破碎输送工程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初步进行岩土特性分类,评价溜开口和井身、平硐口和硐室、溜槽及破碎输送工程场地的稳定性,提出开拓运输及破碎输送工程初步设计建议。
5.3.2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下列情况:
1 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
2地层岩性、产状、分布、结构、物理力学性质、岩体风化程度;
3 平均降雨量与极端降雨量、最高洪水位及洪峰流量,地下水类型及埋藏条件,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
4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发育程度、诱发因素;
5 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等地下设施的分布;
6 破碎输送工程沿线河流的水流冲刷特征、岸坡地层分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