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采光追逐镜施工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采光追逐镜施工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295-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11日
1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采光追逐镜的施工,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采用建筑采光追逐镜的施工。
1.0.3 既有建筑上设置建筑采光追逐镜,应按建筑工程审批程序进行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
1.0.4 建筑采光追逐镜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施工
4.1一般规定
4.1.1 新建建筑采光追逐镜的安装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考虑季节性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
4.1.2 建筑采光追逐镜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齐备,并已通过审查;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获批准;
3 场地、供电等条件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4 预留基座、预留孔洞、预埋管件和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已验收合格。
4.1.3 建筑采光追逐镜施工前,应对其他已完工程的部位采取保护措施。
4.1.4 既有建筑上安装建筑采光追逐镜,应根据建筑物的建设年代、结构状况,选择可靠的施工方法,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4.2 基座与支架
4.2.1 建筑采光追逐镜基座与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和安装。
安装应保证位置准确、固定可靠。
4.2.2 基座和支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可靠、牢固。
4.2.3 屋面结构层上安装基座与支架,完工后应做防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
4.2.4 钢筋混凝土基座与支架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钢结构基座与支架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