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95-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5.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地脚螺栓和垫板4息
4.1 安装
4.1.1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验收,并应形成记录;不合格的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4.1.2 设备就位前,应按设备布置图设置中心标板和标高基准点并测量放线。
4.1.3 沉降观测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并应保存沉降观测记录。
4.1.4 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积水应清除干净。
XI4.1.5 预埋地脚螺栓和螺母应保护完好,地脚螺栓上的污物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抹油脂。
4.1.6次灌浆料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值的75%后,方可进行设备的精找正和紧固地脚螺栓。
4.17设备二次灌浆前,灌浆处应清洗洁净。
4.1.8 设备垫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2质量验收I主控项目
4.21 设备基础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查记录。
15 设备试运转
15.1 一 般规定息公开后实施。
15.1.2 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均应在试运转前全部施工完毕,润滑、液压、水、气、电气、仪表控制设备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
15.1.3 设备试运转所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均应满足试运转方案的要求。
15.1.4 试运转的设备、进出口管道及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周围不得有粉尘、噪声、振动较大的作业。
15.1.5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在试运转中需要调试的安全装置,必须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安全装置的功能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15.1.6单体设备试运转时间或次数,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运转的设备不间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
2 往复运转的设备在全程或回转范围内往复动作不应少于5次。
15.1.7 设备试运转轴承温度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滚动轴承正常运转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0℃,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2 滑动轴承正常运转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15.1.8 每次试运转结束后,应及时完成下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