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73-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5.1.6、5.2.4(1、2、3、4、5)、6.2.1、6.2.3、11.3.3、11.3.4、12.3.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2 术语息
2.0.1 仓储warehousing利用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物品的入库、存储及出库的活动。
2.0.2 仓库warehouse保管、储存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的总称。
2.0.3 仓库区warehouse area由一栋或多栋仓库及辅助生产用房等部分或全部组成的区域。
2.0.4 库房有屋顶和围护结构,储存各种物品的封闭式建筑物。
2.0.5 高架仓库high rack storage货架高度超过7.0m且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2.0.6自动化立体仓库automatic storage and retrieval system(AS/RS)由高层货架、巷道堆垛起重机(有轨堆垛机)、入出库输送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计算机仓库管理系统及其周边设备组成,可对集装单元物品实现机械化自动存取和控制作业的仓库。
2.0.7 多层仓库multi—storied industrial building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仓库。
2.0.8 理货 tally在物品储存、装卸过程中,对物品的分票、计数、清理残损、签证和交接的作业。
2.0.9 收货区receiving space
7结构
7.1 结构型式息
7.1.1 多层仓库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层大跨度仓库宜采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
7.1.2 多层仓库的楼面次梁宜布置成十字交叉梁或井字梁。
7.1.3 对于建筑平面尺寸较大、结构形式多样的仓储设施,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位置宜综合结构形式、防火分区及使用功能要求。
7.1.4 单层仓库采用多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时,内柱宜采用上下铰接的轴心受压柱
7.1.5 高架仓库在柱列处,沿纵向除柱顶应设置连系梁外,柱高度超过8.0m时,宜在柱高范围增设连系梁。
7.1.6 自动化立体仓库的结构设计宜将高层货架作为轻钢屋盖的内支撑
7.2 跨度和柱网
7.2.1多层框架结构的仓库,柱网尺寸宜为6m~9m;单层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的仓库,柱距宜为6m~9m,跨度宜为15m~28m。
7.2.2 立体库的建筑物柱网尺寸的选择宜利于货架布置及叉车操作。
7.3 设计载荷
7.3.1 结构自重、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屋面活荷载、屋面雪荷载和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标准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