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用材竹林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920-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3 综合调查
3.0.1 综合调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息公开
1 调查线路应沿等高线垂直布设,应有代表性,宜以最短的距离穿越最多的立地类型;应按海拔、地形、土壤、母岩、母质、植被、林相等因子划分类型段进行调查。
2低产竹林样地调查时,样地面积分大、中、小径竹和不同密度,应采用20m×30m、10m×10m、5m×5m等不同面积进行实测,每个竹种应至少有5块样地。大、中径竹应在样地内进行每竹检尺,应测定平均高。应根据径阶分布,选择3株~5株标准竹伐倒后称其重量,分竹种、类型编制立竹重量标准表。
1 调查地质、地貌时,应调查母岩类型、特点,样地所在的地貌(大、中、小)、部位、坡度、坡向、坡位、坡形、海拔、对坡距、开阔度,地形对生物气候、土壤特性、群落发生与结构、竹林生长的影响。
2 调查土壤时,土壤剖面宽度应以能正常作业为准,深度应到母质层或地下水,土层特别深厚时应挖到1.0m以下;应分层记载土层厚度、土壤颜色、质地、结构、紧实度、石砾含量与大小、干湿度、新生体、侵入体、潜育程度、根系量、酸碱度、碳酸盐反应、地下水深度、枯枝落叶层、生物活动等情况。
3调查植被时,应调查群落层次、结构,植物种类、多度、盖度、高度、物候期、生活力与分布状况,指示植物,群落名称,群落演替规律。
4调查林分时,应调查林分起源、竹种组成、郁闭度、平均胸径、平均高、立竹密度、蓄积量、经营度、立地指数、竹种生物学与生
6 森林保护设计
6.1 一般规定息公开
6.1.1 用材竹林工程设计应进行森林保护设计森林保护设计应包括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鼠害、畜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等内容。
6.1.2 森林保护设计应根据用材竹林的培育要求和地区条件确定。
用
6.21森林防火应主要包括瞭望、阻隔、预测预报、通信、道路、巡逻、检查、监测站等工程建设,应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
6.22瞭望塔(台)、监测站等巡视瞭望工程的设置位置,应通视良好、视野宽阔、通行方便、控制范围广、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瞭望塔(台)的设置密度,应根据地形地势、竹林分布、观测方法和可见度等条件确定。
6.23 用材竹林防火阻隔网设置密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等级、经营强度、人为活动情况和防火要求确定。防火隔离带应根据自然条件按规定进行设置。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防火隔离带的地段应选用其他相应有效设施。
6.24在易发生山火地段及与主风向垂直的宽谷、主要的山脊线,应设计防火线或防火林带,并宜利用天然屏障。设计内容应包括防火线和防火林带长度、宽度,以及防火林带的造林树种配置方式、造林方式及林带维护措施等。
6.25 各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应以提高防火效率,增强防火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