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79-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1 总则开
1.0.1 为了在石油化工控制室的抗爆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用0结构、通风与空调专业的抗爆设计。
1.0.3石油化工控制室的抗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
ta = D/U
(5.4.4-2)trb=S/U
(5.4. 4-3)式中:Pb——作用在后墙上的有效冲击波超压(kPa);
t——冲击波到达后墙时间(s);
D——冲击波前进方向建筑物宽度(m);
tb——后墙上有效冲击波超压升压时间(s)
5.4.5 当采用单自由度体系等效静荷载分析方法时,构件等效静
5.5.1 无爆炸荷载参与时,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以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荷载组合标准的规定进行计算。有爆炸荷载参与时,风、雪荷载、地震作用不应参与组合。
5.5.2 在有爆炸荷载参与时,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各种荷载效应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R≥ γGSGK + γBSBK + ∑ γa TeSQik
(5.5.2)式中:R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0;
γB爆炸荷载分项系数,取1.0;
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取1.0;
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
SBK——爆炸荷载效应;
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 Qik计算的荷载效应;
Ψi——可变荷载Q的组合值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采用,可不计及屋面活荷载。
5.5.3在有爆炸荷载参与时,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