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钢制储罐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56-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3 基本规定
3.0.1 在选择储罐地基处理方案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研究掌握详细的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储罐对地基的要求等;
2 明确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3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的经验、施工条件、建筑材料的供应及其他地区类似场地上同类储罐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
4 应掌握建设场地的环境情况,包括邻近建构筑物、地下工程及有关地下管线等情况。
3.0.2 在选择储罐地基处理方案时,宜选用储罐基础与地基共同作用的方案。
3.0.3存在液化土层的场地,应根据储罐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地基的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储罐地基处理方案,所选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3.0.4 在选择储罐地基处理方案时应根据地下水、地基土的腐蚀性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判定所选方案的适宜性并确定需要采取的防腐措施。
3.0.5 储罐基础建造在需回填或吹填的场地时,储罐地基处理方案宜与场地回填或吹填方案一起确定,并对场地回填、吹填提出具体要求。
3.0.6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应重视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挤土、泥浆等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的方案应满足国家、地方的环保要求。
7振冲法
7.1一般规定
7.1.1 振冲法分为振冲桩法和振冲密实法。
息公开
7.1.2 振冲桩法适用于处理砂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20kPa的饱和黏性土和饱和黄土地基,应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1.3 振冲密实法适用于处理黏粒含量不大于10%的砂土。
7.1.4 振冲法应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验,确定该工法的可行性、设计参数、施工参数、振冲器功率及其处理效果。
7.1.5 当场地周围有建构筑物并且振冲法施工对其可能造成某些震害时,应考虑施工的安全距离,振冲孔中心距建构筑物边缘不宜小于5m。
城
7.2 设刘览
7.2.1采用振冲法加固地基时,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有关试验结果,确定合理的布置方案、加固深度及有关的施工参数。
7.2.2振冲法加固范围应根据储罐的容量、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改善储罐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性质时,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排~2排;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
7.2.3 振冲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布置、环形布置或矩形布置。
7.2.4 振冲桩的间距应根据储罐大小和场地土层情况,并结合所采用的振冲器功率大小综合考虑。30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
1.3m~2.0m;55kW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4m~2.5m;75kW以上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1.5m~3.5m。荷载大或对黏性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