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746-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3总体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 循环水场工艺设计应包括循环冷却水冷却、循环冷却水水质处理、循环冷却水加压输送及辅助设施的设计。
3.1.2循环水场应由下列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组成:
1 循环冷却水冷却部分,应包括冷却塔(含冷却塔水池);
2循环冷却水水质处理部分宜包括旁滤设施、化学药剂的
3 循环冷却水加压输送部分,宜包括吸水池、循环水泵、真空引水设施、泵进出口阀门、管道及泵房等设施;
4 辅助设施部分,宜包括仪表自动控制、变配电、监测和检测化验设施及相应的建筑物。
3.1.3 循环水场的设置宜根据企业息平面及竖向布置、装置(单元)的组成,以及其对水量、水温、水压、水质要求的不同、开停工与检修周期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3.1.4生产过程中直接与工艺物料接触、污染严重的循环冷却水或对水质和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循环冷却水用户,宜设独立的循环水场。
3.2 设计规模
3.21 循环水场的设计规模应按设计水量确定。
3.22 设计水量应按其所供给用户要求的最大连续小时用水量之和加上用户可能同时发生的最大间断小时用水量确定。
3.3补充水量
3.3.1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应通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
7 仪表与控制
7.0.1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仪表和监控系统。
7.0.2 循环冷却水系统仪表和监控系统的设置水平,宜与全厂的仪表和监控水平相一致。
7.0.3 循环冷却水系统仪表和监控系统信息宜集中至控制室。
7.0.4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对下列运行参数进行监测与控制:
1 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与吸水池液位应联锁控制。
2 循环冷却水的排污与在线电导率或其他监测浓缩倍数的在线仪表应联锁控制。
3 阻垢缓蚀剂的投加宜在线监测,并应联锁控制。
4 氧化型杀微生物剂投加宜与氧化还原电位(ORP)或余氯在线监测数据联锁控制。
7.0.5 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循环冷却给水总管、循环冷却回水总管应设置流量、温度、压力仪表。
2旁滤水管道、补充水管道、排污水管道应设流量仪表。
3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仪表风管道宜设流量、压力仪表。
4 循环水泵的出口应设就地压力表;非自灌启动时,循环水泵的进口应设就地真空压力表。
5 风机减速机宜设置温度与振动监测和报警。
6 吸水池应设置液位计及高低液位报警。
7 宜设余氯、电导率等水质监测仪表。
8 在投加氯系氧化型杀微生物剂的场所,应设漏氯检测与报警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