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9-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规范变电站设计,使变电站的设计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35kV~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5000kV·A及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变电站设计。
1.0.3 变电站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6年~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应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应根据需要预留扩建的可能。
1.0.4变电站的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环境特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1.0.5变电站的设计应坚持节约资源、兼顾社会效益的原则。
1.0.6 变电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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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节能
8.0.1 变压器应采用高效节能型产品,宜采用自冷冷却方式。
8.0.2 站用电耗能指标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
1 应根据室内环境温度变化和相对湿度变化对设备的影响,合理配置空气调节设备。
2 户内安装电气设备,常规运行条件下宜采用自然通风散热,宜减少机械通风。
3 设备操作机构中的防露干燥加热,应采用温、湿自动控制。
4 应采用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率节能灯具。
5 应合理选取站用变压器的容量。
8.0.3 墙体应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并应合理设置门窗洞口和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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