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宜辖市建委、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委托修订枙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枛的函》(计司投资函[2000]140号)的安排,由国家粮食局修订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修订本),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粮食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2001年3月14日
第四章
工艺装备与配套工程
第十三条粮库工艺 作 业 应 根 据 粮 库 功 能、仓 型、进 出 粮 方 式、粮 食 种 类、储 粮 周 期 等 条 件 确定,考虑装卸、输送、清理、除尘、计量、储存、打包、烘干、检化验、机械通风、粮情测控、熏蒸等作业需要,工艺流程应力求合理、简捷、灵活。
仓、厂结合的粮库,工艺作业应统一考虑,设备生产能力应协调匹配。
第十四条粮库来粮接收和发放机械设备的选择与配套设施的建设,应根据粮库功能、进出粮运输方式,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散装粮作业1.铁路、公路来粮接收可设 卸 粮 坑、地 下 通 廊 或 栈 桥,配 备 相 应 的 接 收 与 输 送 设 备;
发 放 作 业可采用输送设备及发放仓或移动式装车设备。
2.水路来粮接收可设码头 卸 船 设 备、输 送 设 备 和 栈 桥;
发 放 作 业 可 采 用 栈 桥、输 送 设 备 和 装 船设备。
二、包装粮作业1.铁路、公路来粮接收和发放,可采用移动式输送设备或配备其他运输工具。
2.水路来粮接收和发放均可设码头吊装设备、输送设备和栈桥,或配备运输工具。
第十五条粮库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铁路来粮接收和发放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粮食日装卸作业量和火车车皮数量及允许车皮在库内的停留时间确定。
二、水路来粮接收和发放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粮食日装卸作业量和船舶吨位及允许船舶在码头的停靠时间确定。
第十六条粮库库区的机械设备配置应 根 据 安 全 可 靠、技 术 先 进、高 效 低 耗、绿 色 环 保 的 原 则,按不同仓型选定。
平房仓:
宜采用移动式机械设备。
楼房仓:
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
筒仓,应配置固定式机械设备。
浅圆仓:
宜采用固定式与移动式相配合的机械设备。
24m以上高度的工作塔可设电梯。
第十七条粮库应设检化验设备和通风装 置。
熏 蒸 装 置、粮 情 测 控 系 统 及 计 算 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根据粮库功能和仓型按下列原则设置:
一、用于储备的粮仓应设熏蒸装置、粮情测控及其他保粮设施。
二、用于中转的筒仓及浅圆仓应设除尘系统、粮情测控和自动控制系统。
三、国家储备库和中转库还应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化设施。
第十八条经常接收高水份粮地区的收纳库应设烘干设施。
第十九条粮库铁路专用线等级应采用工业企业铁路三级标准。
库内线路布置和装卸线的有效长度,应根据库区地形、最大日装卸作业量及当地铁路编组站的编组能力等条件综合确定。
第二十条粮食专用码头的形式、泊位数、装 卸 作 业 区 面 积 等,应 根 据 粮 食 最 大 日 装 卸 作 业 量、航道、港池及船型等条件综合确定。
第二十一条粮库道路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库外道路:
按厂矿道路三级标准执行。
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当库外道路较4
第五章
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二十六条本条对粮库各类建筑的建设提出了原则要求,并重点从仓房储粮、保粮的使用要求出发,提出仓房应具备的基 本 功 能。
仓 房 用 于 不 同 功 能,因 作 业 要 求 不 同,建 设 的 标 准 应 当 有 所 区别。
如:
用于储存散粮的平房仓,地面和堆粮线以 下 墙 身 应 做 好 防 渗、防 潮 处 理;
用 于 中 转 的 仓 房,墙身可只做一般防潮处理。
应视建筑物用途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第二十七条本条为新增条款,对各类仓房仓容的计算方法作统一规定。
一、修订了散装平房仓的平面 利 用 率。
本 次 修 订 时 将 散 装 平 房 仓 的 平 面 利 用 率 由 原 标 准 的87%~90%提高到93%,是根据调研和 实 际 测 算 确 定 的。
原 标 准 编 制 时,全 国 无 统 一 的 仓 房 设 计,各 地设计的平房仓跨度不一(15~30m),墙 厚 各 异(240~740mm),种 类 繁 杂,为 涵 盖 多 种 仓 型,平 面利用率采用了87%~90%。
据500亿斤 中 央 直 属 储 备 粮 库 装 粮 使 用 情 况,普 遍 反 映 仓 房 实 际 容 量 比设计容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两 种:
一 是 小 麦 品 质 提 高,由 原 计 算 密 度750kg/m3增 至780kg/m3;
二是仓房平面利用率取87%~90%偏低。
近年建设的500亿斤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和在建的200亿斤国家粮库,在全国范围内采用了通用图的方式,使得平房仓的跨度统一在21、24、27、30m,墙厚主要为370、490mm,使仓房 设计 纳入 了通用化、系列化。
本次修订时从国家粮食局批准在200亿斤国家粮库建设中使用的38套通用图集中,选出 四 家 通 用 图 设 计 单 位 中 有 代 表 性 的25套 图 进 行 了 平 面 利 用 率 的 测 算,测 算 结 果 在92.68~95.93,综合考虑地上笼占用堆粮空间等因素,取0.93作为散装平房仓的平面利用率。
二、浅圆仓用作储备仓时,根据《浅圆仓储 粮 技 术 规 程(试 行)》第6.4条 保 粮 需 要 粮 堆 表 面 平整,常将粮面人工扒平,因此仓容应按平堆粮体积计算。
浅圆仓用作中转仓时,无上述保粮要求,仓容计算时可计入粮食以自然休止角所形成的锥体粮堆的容量。
三、计算带锥斗筒仓的装粮体积时,可视锥斗内存粮与顶部锥体粮堆周边装粮空区相互抵消,因此以仓壁与锥斗交线至仓顶板底之间的高度作为计算装粮高度。
四、计算仓容时的粮食密度和包装仓单层粮包的面密度可按下表确定:
粮食密度及单层粮包面密度表粮食种类 密度(犽犵/犿3)单层粮包面密度(犽犵/犿2)小 麦
750 175稻 谷
550 130玉 米
730 170大 豆
710 165大 米
790 185面 粉
600 100五、散装平房仓仓容的简化计算方法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属建设前期工作,很难也无必要精确计算仓房建筑面积和仓容量。
200亿斤国家粮库初步设计时已统一按轴线面积设计和审批仓容,简便有效。
计算方法如下:
仓容=仓房轴线面积×平面利用系数×装粮高度×粮食密度注:
1.平面利用系数:
粮堆实际占地面积与仓房轴线面积之比,取0.95;
2.国家储备库装粮高度宜取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