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已废止)DB22/T5004-2018
发布时间:2018-07-12 09:24:00
主要内容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统一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装修住宅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1.0.3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及耐久性是现行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评定住宅性能的 5项技术指标;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其有关标准的规定。
3.0.2 本条是对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内容与深度的规定,符合本条规定,才能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才能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
3.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是住宅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只有与其同步进行,才能做到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调统一,才可避免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拆改,保证装饰装修工程顺利施工。
3.0.4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采用标准模数,才能实现装饰装修工程的部品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工业化模式。
3.0.5 室内装饰装修是住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行住宅装饰装修的部品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的工业化模式,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可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3.0.6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大多是因为材料、配件、部品或设备的质量不合格;也有的是因为装饰装修的构造做法不合理;还有的是因为设计没有对选用的材料、部品及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提出设计要求。为保证室内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提出本条规定。
3.0.7 因装饰装修而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的案例时有发生,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控制装饰装修对室内环境的污染,首先要对选用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严格控制,其主要现行国家标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