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废止)DB22/T5045-2020
发布时间:2020-09-23 10:37:00
主要内容
7 资源节约
7.1 控制项
7.1.1 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及吉林省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
1 提交资料:预评价提交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场地地形图、项目效果图、平立剖面图、设计说明)及建筑节能计算书、建筑日照模拟计算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评价提交预评价涉及内容的竣工文件及建筑节能计算书、建筑日 照模拟计算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节能工程验收记录。当不满足第2 款直接通过要求时,预评价和评价还应提交建筑的朝向、体形、窗墙比的优化设计及满足标准要求的分析报告。
2 评价方法:预评价查阅提交资料;评价查阅提交资料。
对于住宅建筑,建筑体形简单、朝向接近正南正北,楼间距、窗墙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也能满足标准要求,本条直接通过;对于公共建筑,建筑各朝向窗墙比都低于 0.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也满足要求,本条直接通过。
7.1.2 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
1 规定要求:
1) 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2) 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 65%)》DB22/JT 149的
墙,应适应主体结构梁、柱受力变形及不同材料之间因温度膨胀系数不同而产生的变形,需要采取相应的构造要求。如填充墙墙高超过一定高度与长度即设腰梁及构造柱,与结构柱之间设拉结筋;对非结构构件的装配式内墙条板,在楼面与梁(板)底连接处设金属限位连接卡,墙板之间设子母槽等;对非结构构件的移动式档案密集柜,楼面需要足够的刚度,避免移动档案柜脱轨等。
(2) 设备及附属设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设备、设施等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变形协调,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引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 或者因建筑主体变形过大而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应注意以膨胀螺栓、捆绑、支架等连接或安装方式均不能视为一体化措施。例如,固定的设备及附属设施不能直接横跨主体结构的变形缝; 电梯竖向井道在主体结构设计使用你年限内的基本风压及常遇地震作用下,能正常运行。
近年因装饰装修脱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如吊链或链接件锈蚀导致吊灯掉落、吊顶脱落等。故要求在运营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与管理。
4.1.5 门窗是实现建筑物理性能的极其重要的功能性构件。 设计时外门窗应以满足不同气候及环境条件下的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为目标,明确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和等级,并应符合《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2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在满足本标准第 4.1.2 条的前提下,本条重点强调建筑外门窗各构件的连接设计及安装施工牢固。门窗设计时,各构件及连接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承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 且要求施工安装牢固,否则容易因抗风压变形过大导致水密性不足,引起渗水,也可能因连接失效导致窗扇脱落等问题。在门窗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门窗施工工法和相关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施工,门窗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