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已废止)DB22/T5124-2022
发布时间:2022-09-20 14:23:00
主要内容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绿色建筑检测技术要求,做到数据可靠、结果准确,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对新建的绿色建筑所实施的检测活动。
1.0.3 绿色建筑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 可再生能源系统性能检测
10.1 一般规定
10.1.1 可再生能源系统检测项目应包括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检测。
10.1.2 可再生能源系统检测应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宜采取现场核查、 长期检测、 短期检测的方法。 条件具备时应优先选用长期测试, 否则应选用短期测试。 长期测试结果和短期测试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长期测试结果为准。
10.1.3 可再生能源系统检测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 规定的形式核查内容进行核查。
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系统检测的工程项目, 可采信报告中的检测结果。
10.2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
10.2.1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项目应包括集热系统效率、系统总能耗、 集热系统得热量、 制冷机组制冷量、 制冷机组耗热量、 贮热水箱热水因数、供热水温度、室内温度等。
10.2.2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 的有关规定。
10.2.3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长期检测的周期不应少于 20d 且应连续完成,平均负荷率不应小于 30%;
10.2.4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宜采用短期检测, 周期不应少于4d 且应连续完成, 检测期间的运行工况应尽量接近系统的设计工况,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