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标准(已废止)DB22/JT131-2014
发布时间:2018-06-08 14:30:00
主要内容
3.2 检测工作程序
3.2.1 检测工作的程序,应按图 3.2.1 进行:
接受委托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参阅柑关规范制定检测方案高更改撤测方法有并常试验前准备设备及仪器检查维修调试检查无误现场检测、数据记录重新检测,验证、扩大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检测报告图3.2.1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2.2 调查、收集资料阶段宣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2.3 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3 基本规定
3.1 检测内容与检测目的
3.1.1 表中所列方法均为常用的检测方法,有些检测项目可能不止有一种检测方法,这时就需要根据检测的目的、成本、内容、要求、地质条件等选择最合理的方法或者选用多种方法进行检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各个检测方法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不可超出标准所规定的适用条件滥用。
3.2 检测工作程序
3.2.1 本条所给出的检测工作程序图是检测单位大体应遵守的工作程序,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变更。数据处理分析过程中,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有关要求,应按照标准的相关规定扩大检验或者采用其他方法辅助验证,最后出示检测报告。
3.2.2 检测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施工场地的安全与否。为了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需制定出合理完善的检测方案,这就需要尽可能详细的相关资料,包括岩土形状、施工状况、设计图纸等。考虑到委托方可能对检测的了解是非专业的,因此需要检测人员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要求,切实勘察好场地条件对检测方法的可行性,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
3.2.3检测方案的内容应全面,场地条件、抽检数量、检测方法及相关仪器设备等相关内容都应在检测方案中提出并应出示给委托方。
3.2.5为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可靠、公正,检测机构必须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资质认可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后才能合法进行相关检测。另外检测人员也应该受过相关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