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5-07-30 10:21:37
主要内容
4 总体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工业区海绵城市建设, 应根据项目的场地现状、 自然地理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环境保护、工业区的污染程度等内容,综合考虑进行设计。
4.1.2 工业区海绵城市宜进行分区建设, 应结合厂区的工业生产区、行政办公区、 生活服务区、 仓储区、 公用设施区等功能分区的作用及污染程度, 考虑各功能区的海绵城市目标及指标要求, 由所在地规划部门确定。 其中, 行政办公区、 生活服务区等无毒害无工业及生活污染区域, 宜以雨水径流总量控制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为主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工业生产区、 仓储区等有污染风险的区域,宜以提升排水防涝能力、 工业污染防治、 控制面源污染为主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4.1.3 海绵城市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绿色设施优先,源头、小型、分散的设施优先,低成本、易于维护的设施优先;
2 在有重载车辆停放、运输及较重货物堆放的区域,不宜进行透水铺装建设;
3 结合气候条件,考虑冬季影响因素;
4 雨水调蓄建议以先利用绿地与开放性水体(水池、湖体、池塘等)为主;
5 应根据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生产污染等污染程度,因地制宜的选取工业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路径及控制目标。
基本资料应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 地形图,比例 1:500 或 1:1000;
2 建设场地的地质条件资料;
3 场地平面布局;
4 场地道路布置;
5 场地排水防涝与防洪(山洪)方案;
6 地下管线的情况;
7 填土土源与弃土地点。
4.3.5 竖向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地面标高、设施布局、低洼点位置、排水形式、道路纵横坡、下沉式绿地位置和面积、景观布局等。
4.3.6 竖向设计应结合内涝风险评估结果, 构建有利于城市排水的竖向格局, 兼顾与景观的衔接, 排水应无死角, 避免形成道路局部积水。难以进行竖向优化的,应提出用地调整建议。
4.3.7 竖向设计应衔接好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竖向, 建立以串联为主的设施水力联系, 屋面和地面雨水先进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经多级滞蓄调节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道。
4.3.8 竖向设计成果需经数值模型优化和评估, 以确保区域内防洪排涝安全。
4.3.9 竖向设计成果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竖向控制高程图、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内部作业的图纸和资料等。
4.3.10 工业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地面竖向布置形式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场地的自然地理特征;
2 建筑物、构筑物的布局与基础埋深;
3 室外场地的使用要求;
4 主体工程建设方案和技术特点;
5 其他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