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已废止)DB22/T285-2013
发布时间:2018-06-08 09:31:00
主要内容
5.3 流量与压力
5.3.1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3.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规定。
1 建筑物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保证建筑物给水设计流量,建筑物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高位水箱时,设计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2)有高位水箱时,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
2 居住小区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应保证居住小区给水设计流量,居住小区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区建筑物全部采用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确定;
2)小区建筑物全部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时,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生活用水设计最大小时流量确定;
5.3.3 当地有给水设计流量实测数据时,应按其确定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
5.3.4 采用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考虑城镇供水管网最低可利用水压。采用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考虑城镇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
5.3.5 高层建筑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
5.3.6 高位水池(箱)与最不利用水点的高差应满足用水点水压要求,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8 控制与保护
8.1 控制
8.1.1 控制设备应显示运行状态信号:电源、水源、水泵、消毒设备等;应显示运行参数:电压、电流、液位、频率(变频控制设备)、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等;应显示故障信号:过压、欠压、过流、缺相、消毒设备和倒流防止器故障等。新增部分内容,为泵房的远程集中管理提供硬件基础。
二次供水远程控制界面可参考实现如下功能:
1 控制操作:能够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如启动或停止泵、电机和变频器等)对现场控制设备的参数进行设定和修改,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方便地进行图形间的切换和各种功能的调用。设立不同的安全操作等级,针对不同的操作者,设置相应的密码等级,记录操作人员及其操作信息;
2 显示功能:实时显示系统重要的运行参数值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有效地监测参数的变化过程;
3 报警功能:当某一参数异常或设备故障时,可根据不同的报警类别,发出声光报警、屏幕报警或语言报警,同时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
8.1.2为了防止水泵低效运行,宣设置气压罐、小流量泵、高位水箱等小流量运行控制,以达到节能的目的。为保证水压稳定,修改条文,增加设备供水压力控制精度要求。
8.1.3 对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进行实时检测,是为了解掌握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