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138-2014河南省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24-08-07
主要内容
塑限wp和液限 wL。
5 花岗岩残积土的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应采用载荷试验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工程,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资料,结合当地经验综合确定。
6 山区地基风化岩和残积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厚层的强风化和全风化岩石,宜结合当地经验进一步划分为碎块状、碎屑状和土状;厚层残积土可进一步划分为硬塑残积土和可塑残积土,也可根据含砾或含砂量划分为黏性土、砂质黏性土和砾质黏性土;
2)建在软硬互层或风化程度不同地基上的工程,应分析不均匀沉降对工程的影响;
3)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检验,对于易风化的岩类,应及时砌筑基础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风化发展;
4)对岩脉和球状风化体(孤石),应分析评价其对地基(包括桩基)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5.2.19 岩溶与洞穴地基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溶勘察宜采用工程地质测绘、调查、物探和钻探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查明岩溶洞隙、土洞的发育条件,对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宜性做出初步评价;
2)初步勘察应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塌陷的分布、发育程度和发育规律,并按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分区;
3)详细勘察应查明拟建工程范围及有影响地段的各种岩溶洞隙和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岩溶堆填物性状和地下水特征,并对地基基础设计和岩溶的治理提出建议;
4)施工勘察应针对某一地段或待查明的专门问题进行补46
情况时,应布置适当的探槽或探井;
7)物探应根据物性条件采用有效方法,对异常点应采用钻探验证,当发现或可能存在危害工程的洞体时,应加密勘探点;
8)凡人员可以进入的洞体,均应入洞勘查;人员不能进入的洞体,宜用井下电视等手段探测。
5 施工勘察工作量应根据岩溶地基设计和施工要求布置。
在土洞、塌陷地段,可在已开挖的基槽内进行触探或钎探。对重要或荷载较大的工程,可在槽底采用小口径钻探进行检测。对大直径嵌岩桩,勘探点应逐桩布置,勘探深度应不小于底面以下桩径的3倍并不小于5m,当相邻桩底的基岩面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加深。
6 岩溶发育地区的下列部位宜查明土洞和土洞群的位置:
1)土层较薄、土中裂隙及其下岩体洞隙发育部位;
2)岩面张开裂隙发育,石芽或外露的岩体与土体交接部位;
3)两组构造裂隙交汇处和宽大裂隙带;
4)隐伏溶沟、溶槽、漏斗等,其上有软弱土分布的负岩面地段;
5)地下水强烈活动于岩土交界面的地段和大幅度人工降水地段;
6)低洼地段和地表水体近旁。
7 岩溶地基勘察的测试和观测宜符合下列要求:
1)当追索隐伏洞隙的联系时,可进行连通试验;
2)评价洞隙稳定性时,可采取洞体顶板岩样和充填物土样作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必要时可进行现场顶板岩体的载荷试验;
3)当需查明土的性状与土洞形成的关系时,可进行湿化、胀缩、可溶性和剪切试验;
4)当需查明地下水动力条件、潜蚀作用、地表水与地下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