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41/T072-2006
发布日期:2024-08-07
主要内容
系统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
4.1 设计原则
4.1.1 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设计应将消防与安防理念有机的结合,适应不同环境下各种安全出口、紧急出口的控制与管理,在火灾发生时,便于人员迅速打开安全出口,快速实施疏散,保障生命安全,防止火势蔓延;在非紧急情况下,允许授权人员正常出人,对非正常出入的行为发出报警,保障财产安全,实施通行控制。
4.1.2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根据应用场所的不同要求以及客观条件,应具备以下功能:
1、优先满足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快速逃生的需求;
2、有效防止财产损失、预防刑事案件的发生;
3、在正常情况下,允许授权人员自由通行;
4、非授权人员强行通过,应产生警报,同时播报警示语音、联动报警设备;
4.2 技术要求
4.2.1 系统的机械性能:
1、锁体材料:不锈钢板;
2、耐火极限:960℃>72分钟;
3、使用寿命:>10万次;
4、推杠力量:<70N;
5、门外抗拉力(门内抗推力):≥1300N;7
8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1.1 工程验收内容:
1、门锁主体及相关附件(包括锁体、电磁锁、报警探头、报警警灯、监控摄像头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
2、门锁主体及相关附件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8.1.2 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交换意见。
8.2验收方法
8.2.1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2 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实际安装数量在5具及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具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具。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第8.1.1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