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市房管局,航空港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更好指导各地科学、有序、规范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完整社区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完整社区建设指引》重点围绕补齐设施短板、完善社区功能等多个维度,按照既有社区、新建社区分类阐述了完整社区建设需配置的硬件建设设施。各有关单位应以《指引》为指导,在做好硬件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探索“片区式”物业管理,推动老旧小区与周边小区“合楼并院”“以大带小”“以强带弱”,支持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完整社区建设,建立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新模式,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质、治理有效的完整社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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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以完整社区建设为牵引,以补齐居住区设施短板为着力点,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河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实际,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等,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以 0.5~1.2 万人口的居住区规模为完整社区单元,确定 16 项完整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指标(11 项★为必选指标,可选指标根据实际按需配建),提出新建、既有社区分类建设改造要求,适用于河南省县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完整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本指引涉及的具体建设要求,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新建完整社区建设要求新建完整社区应按照 4 类 16 项指标要求,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对于物业服务、社区管理等按照现行政策要求推进建设,各种设施确保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
3 既有完整社区建设要求既有完整社区应推动 11 项必选指标建设,结合老旧小区连片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通过整合低效用地、盘活闲置房产等形式,加快补齐居住区设施短板,完善社区功能和配套服务,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发挥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联合作用,探索推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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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家政便民等服务功能统筹设置,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6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6.1 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建设内容:建设给水、排水、供热、供电、道路、供气、通信等设施。
既有社区:优先改造供水、雨水、供热、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和破损道路,保障居住社区安全和正常运行。推动 5G 网络进社区,建设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
新建社区: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住宅建筑装备应符合《住宅项目规范》要求。
6.2 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内容:建设安全、便捷的停车及充电设施,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并制定规范有序的社区停车管理措施。公用机动车停车位(场)按《河南省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符合《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在建筑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设置分散充电设施的,应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既有社区:合理增加停车位和充电车棚,协调解决停车、充电问题,防止乱停车、飞线充电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新建社区:按照不低于 1 车位/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0%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车位结合地方要求自行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