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7 公告〔2020〕72号
现批准《 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41/T 232-2020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在我省施行。
2020 年 7 月 2 日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岩石、卵石、建筑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等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料控制等工艺制成的,粒径小于
4.75mm 的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机制砂包括岩石或卵石机制砂、再生机制砂和矿山尾矿机制砂。
2.1.2岩石、卵石机制砂manufactured sand from nature rock andpebble由岩石、卵石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料控制等工艺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2.1.3 再生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 from recycled aggregate由建(构)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等加工而成的机制砂。
2.1.4矿山尾矿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 from mine tailings由处理过的矿山尾矿加工而成的机制砂。
2.1.5 细度模数 fineness module衡量砂粗细程度的指标。
2.1.6 石粉含量 the content of fines岩石或卵石机制砂、矿山尾矿机制砂中粒径小于0.075m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分与被加工母岩或原材相同的颗粒含量。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类别、检验项目
7.1.1 机制砂的检验形式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机制砂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微粉含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松散堆积密度。
7.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投产时。
2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3 主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4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 设备进行维修、连续停产超过3 个月恢复生产时。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1.4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 5.2.1~5.2.11 规定的项目以及岩石抗压强度。
7.2组批规则按同分类、规格、类别及日产量每600t 为一批,不足 600t 亦为一批;日产量每超过2000t,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
7.3 判定规则
7.3.1 试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7.3.2 技术要求5.2.1~5.2.10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标准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