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混凝土 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9 公告〔2021〕53号
现批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41/T251-2021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在我省实施。
2021 年 6 月 24 日
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2 施工单位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与管线、装饰装修等专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3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生产、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复核及验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0.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按计划定期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3.0.5 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并予以公示,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3.0.6 施工单位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0.7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的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上岗,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
3.0.8 施工单位应对成品或半成品做好保护,不得损坏保护对象。
3.0.9 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3.0.10 施工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进场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3.0.11 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或构件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1 总 则
1.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71 号)明确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总体看,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的应用规模小,技术集成式度较低。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亟需一本标准来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建设,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高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2 本条中的民用建筑包含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住宅、宿舍、教学楼、酒店、办公楼、公寓、商业、医院病房等为主。
1.0.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涉及的技术面广、综合性强,且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验收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装配式环筋扣合锚接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JGJ/T 430 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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